各位同学:
我校2026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原则
根据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》及《365英国上市集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规则(2025试行)》,结合学院奖、助学金评定细则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2026年东南大学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,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。评选重要依据为:成绩排名、竞赛获奖、发表论文、学生工作情况等。
二、评选程序
1、名额及评选要求:
(1)奖学金-苏交科奖学金
奖励学生:建筑学院本科三年级学生1名;
奖励金额:5000元/人;
奖励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;学习刻苦认真,成绩优良;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、热心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;同等条件下,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。
(2)奖学金-苏州育才奖学金(苏州交投)
奖励学生:建筑学院本科生1名;
奖励金额:10000元/人;
奖励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;学习刻苦认真,成绩优良;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、热心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;同等条件下,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。
(3)奖学金-邱文浩数字未来奖学金
奖励学生:建筑学院本科生1名;
奖励金额:10000元/人;
奖励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;学习刻苦认真,成绩优良;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、热心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;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。
(4)奖学金-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·程泰宁奖励基金
奖励学生:成绩优秀、全面发展的365英国上市集团二、三、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5名;
奖励金额:8000元/人;
奖励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;学习刻苦认真,成绩优良;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、热心公益活动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;具有团队精神,设计能力突出;在国外设计竞赛中获奖为第一优先级,国内设计竞赛获奖为第二优先级,学年建筑设计学习成绩排名为第三优先级,年级顺序(四、三、二年级排序)为第四优先级;
备注:由365英国上市集团与理论研究中心组成评审组进行获奖人的初评工作。实际获奖人数可根据当年度学生情况调整。
(5)助学金-嘉康助学金
奖励学生:资助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2名;
奖励金额:5000元/人;
奖励要求: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遵纪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生活俭朴,无不良生活嗜好、习惯;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。
2、申请人需通过网上申请,奖助学金申请方式:信息门户—综合服务大厅—奖学金,助学金申请方式:信息门户—综合服务大厅—助学金(申请理由等部分请认真填写,如发现抄袭、应付等情况,取消其申请资格);
3、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,学生处汇总并审定,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,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;
4、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。
三、评选时间安排
学生学工系统申请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-2026年4月17日晚上24:00,学院需预留时间进行评选和调剂,请大家按时申请,过时视作放弃。提醒:最终打印出报名表格是报名成功的重要标志,是否报名成功以系统时间为准。
A类奖学金答辩时间暂定于4月22日下午2:00中大院113会议室。如无法参加线下答辩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视频。
四、提交材料要求
1、奖学金纸质材料
(1)、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》一份,系统导出打印签字;
(2)、中文4.8成绩单一份。若该奖学金对成绩有要求,请在成绩单上注明排名和人数;
(3)、若该奖学金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请提供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(复印件)。
2、助学金纸质材料
(1)、《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》一份,系统导出打印签字;
(2)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(复印件);
(3)、对成绩有要求的助学金需提供4.8成绩单并标注成绩、排名,对首修有要求的也需提供成绩单,对成绩无要求的助学金无需提供成绩单。
以上纸质材料请于4月20日下午17:00前提交至中大院110办公室王老师处。
3、电子版材料
申请者需于4月20日晚24:00之前发送电子版材料:2026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汇总表-学号-姓名(申报A类奖学金同学需额外提交答辩PPT,打包重命名为学号-姓名-申请奖/助学金名称,如无法参加线下答辩请提交答辩视频)至学办邮箱seuarchxb@163.com。
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--程泰宁奖励基金申请者如有国际或国内设计竞赛获奖证书,请同步将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与其他材料打包提交。
五、补充说明
1、本学年内已取得过奖学金(包括国奖、校长奖、2025年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)将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。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,但可以申请助学金(已经获得2025年秋季助学金除外)。
2、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兼得,助学金申请对象必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3、本学年内有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。
4、学生申请前需在学工系统核对个人信息,特别是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通讯信息,如有问题,及时更正,否则会造成申请无效。
5、原则上本次奖学金评选对象仅限24级、23级、22级、21级学生。
6、学生在网上申请时只能选择1项奖项,选择超过1项的视作未申请。学院将根据奖学金具体要求调剂。
7、烦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待本次申请,认真填写网上申请内容,不得过于简单和抄袭,不得有虚假内容,否则申请无效。
8、本次评选范围为2024-2025学年,申请者在填写材料时以此为准,B类奖学金加分以综合能力加分材料为准。
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6.04.14

